作者:廖述兰
2025年2月初,年仅48岁的大S因流感并发肺炎突然去世,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其遗产传承问题的热议。据台媒报道,大S约6亿台币的遗产,由两个未成年孩子和丈夫具俊晔各分得三分之一,而由于孩子尚未满18岁,其份额将由监护人汪小菲暂时监管,而大S的母亲黄春梅及妹妹小S则无份。这一遗产分配安排引发公众的疑问:这真的是大S的本意吗?如果大S在生前进行过充分的财富传承规划,其是想让遗产由具俊晔与两个孩子独享母亲没有份额且未成年孩子的份额由前夫监管,还是说会作出其他更符合大S心意的安排呢?
本文将结合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最新观点与实务经验,详细探讨“财富传承”这一话题,剖析提前进行财富传承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分析各种传承工具的优势,进而提出专业律师的建议,以期为公众、家庭及相关法律实务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什么是财富传承?
1.1 财富传承的概念
财富传承是指在个人身故或特定人生阶段时,将其个人财产及权利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转移给下一代或其他指定受益人的过程。该过程不仅涉及财产的实际分割,更包含了对财产管理、未来增值、税务筹划等方面的系统规划。财富传承规划既包括遗嘱、信托、赠与等法律工具,也涵盖了资产配置、家庭治理以及子女教育、企业传承等非法律因素。正如《财富管理》杂志中指出:“财富传承不仅是简单的遗产分割,而是一种对家庭长远利益的整体布局。”
1.2 财富传承的内涵与外延
在法律领域中,财富传承通常被视为一个涉及生前财富规划与安排、身后遗产传承与遗产管理、遗嘱执行、继承权主张及争议解决等多环节的复杂问题。其内涵主要包括:
●生前财富规划与安排:如家庭及个人资产配置、资产结构优化、家庭治理、子女教育、国籍筹划、企业传承、生前给付、隔代安排、慈善等。
●遗产安排: 涉及遗嘱的制定、遗产管理、遗嘱执行、遗产分割方案设计、甚至可能涉及其他财富传承工具如信托、保单的引入等。
●继承权安排: 在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之间进行权衡,确保继承人能够依照被继承人真实意愿获得合法权益。
●财产保护: 针对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离婚、破产等可能引发的财产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进行风险防范和约束。
●税务筹划: 通过提前规划减少因遗产继承带来的高额税费负担,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此外,财富传承的外延还包括了家庭内部关系的调和、继承人能力培养、以及跨代沟通机制的建立,这些内容在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专业人士的关注与探讨。
1.3 财富传承在婚姻家事领域的重要性
对于婚姻家事领域而言,财富传承规划更是家庭稳定与和谐的重要保障。婚姻关系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及监护权安排等问题,若缺乏明确的财富传承安排,往往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的激化。大S遗产分配案例正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因未能在生前进行有效规划,导致遗产分配中出现了监护权与实际财产管理的不对等现象,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再分配问题变得复杂化。
二、提前进行财富传承规划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2.1 法定继承的局限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或其他合法传承文件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将依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如:若被继承人像大S一样的情形,即已经离婚,子女未成年,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但是抚养权不等于监护权。父母仍都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子女获得的财产在成年或者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由法定监护人也就是前夫或者前妻代为管理,这让不少人担忧孩子财产的合理利用与长期保值增值。法定继承规则往往缺乏针对个案实际情况的弹性处理,难以满足被继承人对财产分配、财产管理、以及如何有效传承到孩子手里的真实意愿。

此外,法定继承无法顾及诸多细微的家庭关系,例如在离婚状态下前妻或前夫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安排、子女教育与培养方向、子女的未来发展、子女财富的利用与管理问题。若没有提前的规划,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简单分割,对于后续的使用难以进行规制,容易造成矛盾和违背被继承人心愿的现象。
2.2 离婚状态下前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前配偶与继承权的安排问题屡见不鲜。例如,在大S的遗产案例中,若大S生前未做明确安排,法定继承将使得前配偶在监护权和财产管理上产生冲突。根据当地婚姻家事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前配偶在某些情形下仍有可能涉及子女抚养及监护权问题。这就意味着,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可能会因监护人的管理能力及其与前配偶之间的矛盾而受到损害。
2.3 提前规划与遗嘱、遗产管理的区别
提前进行财富传承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临终遗嘱或事后遗产管理存在明显区别:
●主动性与预见性: 提前规划要求被继承人在生前就对可能出现的家庭变故、婚姻关系变化、财产增值、税务调整等进行充分考量,从而制定出符合自身真实意愿的传承方案。
●灵活性与多样性: 通过各类协议、遗嘱、保单、信托以及其他法律工具,可以更灵活地应对家庭成员身份、婚姻状况、继承人能力差异等复杂因素,而不是简单依靠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固定分割。
●风险防范: 提前规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家庭纠纷的发生,降低因监护权争议、离婚纠纷、个人喜好、能力甚至私心等因素导致的财产流失风险。例如,针对大S案例,如果在生前提前规划,不仅可以明确规定孩子的财产使用与增值方式,监管人及监管方式,还可以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变更监护安排,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
2.4 紧迫性:财富传承规划未雨绸缪
面对日益复杂的家庭结构与财产形态,财富传承规划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尤其在现代社会,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婚姻状况与财产构成日趋多样化,传统的法定继承规则已难以满足人们对公平与效益、自主与安全的多重追求。提前规划不仅能避免法律程序上的繁琐,还能在情感上达成家庭共识,减少因遗产分割以及管理而引起的不必要纷争。大S事件正为社会敲响了警钟:当危机突如其来,事后追悔已无济于事,唯有未雨绸缪,才能确保财富传承真正实现公平、合理、长远的安排。
三、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及其优势分析
3.1 遗嘱
3.1.1 遗嘱的基本概念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前依法对其身故后财产分配做出明确安排的法律文书。遗嘱可以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并对继承人进行明确界定,是实现财富传承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

3.1.2 遗嘱的优势
●灵活性强: 遗嘱可以根据不同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安排,如对未成年子女、特定亲属或非家庭成员做出特别安排。
●法律效力明确: 一旦符合法定要求,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规避因法定继承产生的不公平以及与被继承人心愿相悖现象。
●情感表达: 通过遗嘱,立遗嘱人可以表达对家庭成员的期望与信任,达成情感与法律的双重平衡。
3.1.3 遗嘱存在的局限
尽管遗嘱工具便捷,但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争议。例如,大S若仅依靠遗嘱,可能仍需面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的现实问题,且遗嘱内容在法律争议中难免出现解释分歧。因此,单纯依靠遗嘱进行财富传承可能无法涵盖所有细节。
3.2 信托
3.2.1 信托的基本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的约定为受益人管理及分配财产的一种法律安排。信托具有灵活性和专业性,常被用于复杂财产管理及跨代传承规划中。
3.2.2 信托的优势
●资产保护: 信托可以在资产转移过程中设置防范机制,防止因家庭纠纷或法律争议导致财产流失。大S如果在生前设立信托,其信托协议中可以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障措施,避免因监护安排不当而影响资产保值。
●专业管理: 信托的受托人通常由专业机构担任,能够根据市场状况和法律变化及时调整资产配置,确保财产增值与风险控制相结合。
●隐私保护: 与遗嘱公开执行不同,信托协议通常不需要公开,能够有效保护家庭成员的隐私与商业机密。
●灵活调整: 信托中可预设调整条款,例如在未成年子女成年后自动变更管理模式,实现动态管理与跨代传承的有效衔接。
3.2.3 信托的局限与风险
信托工具虽有诸多优势,但设立和维护成本较高,同时需要专业团队的支持。在法律适用上,各地对信托的监管和税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规划。
3.3 遗赠扶养协议
3.3.1 基本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由立遗嘱人提前与受益人(或第三方)签订的协议,规定在被继承人身故后,受益人须承担一定的扶养责任或其他条件后才能获得遗赠的法律安排。这一工具在处理家庭内部纷争、规避继承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3.3.2 优势
●条件明确: 协议中可以明确规定继承条件及责任划分,使得继承过程更具可操作性。
●利益平衡: 对于大S的遗产分配问题,遗赠扶养协议可在确保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同时,合理兼顾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和经济利益。
●纠纷预防: 明确的协议条款有助于减少因遗产分割产生的争议,降低法律诉讼风险。
3.4 其他传承工具
除上述主要工具外,还有其他诸如生前赠与、家族信托、保险规划等方式,这些工具在实际运用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生前的提前传承与赠与:
●生前赠与: 通过提前赠与部分财产给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或者其他特定的人,可减少遗产继承时部分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而涉及较高税费、引起其他继承人不满、以及遗产诉讼时间较长可能导致部分遗产管理不当导致遗产缩水、遗产总额较大成本增加等等问题,并实现财富的合理转移。但需要注意的是,生前赠与往往也涉及税务问题,需全面了解后合理安排谨慎操作。
●家族信托: 针对家族整体财富进行规划与管理,通过建立家族信托,不仅可以实现财富的长期保值增值,还能协调家族内部利益分配,确保家族传承的稳定性。但国内的家族信托,仍然存在诸多局限性,对于可放进信托的财产类型、信托架构、不同地域的政策、能否备案、成本等等,都需要仔细了解斟酌。
●保险规划: 通过购买寿险、多代产品或其他保险产品,提前规划风险保障和财富传递,一方面能够在发生不测时,为家庭提供经济补充和应急资金;另一方面部分产品能够达到避开遗产税、隔代甚至多代传承的效果。
四、律师建议:财富传承规划宜早不宜晚
4.1 提前规划的重要性
作为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本人深知家庭财富传承规划的复杂性与现实紧迫性。大S案是一个典型案例,但绝不是个案。它不仅暴露了遗产传承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也提醒所有家庭成员,尤其是拥有复杂婚姻关系、多重家庭成员、以及有一定财产规模(其实不论财产多少,多有多的规划,少有少的安排)的家庭,非常有必要在生前进行充分而详尽的传承规划。提前规划具有以下显著意义:
●提前了解法律规定及不同安排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到心中有数不迷糊。
●事前预防与规划:根据自身意愿、家庭及财产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合法有效的法律工具,提前安排,做到事前预防与规划,再配套身后安排。
●确保真实意愿的实现: 对于身后安排,可以通过遗嘱、信托、遗赠扶养协议、慈善等工具,明确规定财产的分配、管理方式,确保每一位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法律保障,避免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利益偏差。
●预防家庭纠纷: 完善的传承规划能够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监护权、抚养权及财产争议,减少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法律诉讼。特别是在离婚、再婚及多元家庭结构中,合理安排各方权益是维护家庭和谐的基础。
●实现税务和资产保值: 针对遗产税、赠与税等法律风险,通过合理规划不仅能够降低税务负担,还能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为后代提供更为坚实的经济基础。
4.2 针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安排
在大S的案例中,两个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管理问题尤为突出。从法律上,如果提前规划,也能够为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安排:
●协议确定监护人: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共同协商确定信任的监护人,在一方过世以后,由特定的1人或者多人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财产配置及管理:根据子女的年纪、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为子女提前安排日常花销、应急费用、未来保障以及其他不同需求的费用,并配置不同的财产类型,甚至可以安排不同的财产管理人、监管账户、保单筹划等,避免财产全部通过遗嘱的方式一次性给到未成年子女。
●遗产管理及执行: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提前制定遗嘱,安排遗产管理人、管理方式、遗产分割执行等,确保遗产给到想给的人,且为子女进行善后安排。钱给了,也再扶上马,送一程,甚至护一生。
●设立专门信托账户: 通过信托安排,明确财产如何管理、如何分配,并预设条件激活子女成年后自主管理的权利。
●建立监护人责任机制: 如大S案件,无论是汪小菲还是其他指定监护人,都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其管理职责、权限及违约责任、退出机制、监督人员及监督方式,确保孩子利益不受损害。
4.3 制定个性化财富传承方案
财富传承规划没有一刀切的方案,每个家庭都有其独特的结构、情感及传承需求。比如有些家庭的核心需求是未成年子女,有些是失能或者失智的成年子女,有些家庭可能没有子女。因此,每个人以及每个家庭的传承方案,需要以财产现状、家庭成员结构、个人需求及意愿为基础,再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各地政策、成本等综合考量,制订个性化财富传承方案。结合本人在财富传承领域的实践经验,个人认为至少需考虑以下环节:
●梳理3张表:财产(资产、负债、现金流)、家庭(成员、关系、状态)、需求(人身、财产、心愿)。
●生前财富配置及结构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结合目前合法有效的法律工具,提前进行合理配置及财富结构优化。简言之,即:
1、确定财产范围:哪些财产是自己的,哪些财产虽然在自己名下但是属于他人的需要还回去,哪些财产虽然在他人名下但属于自己的需要拿回来,哪些债权债务需要处理等等。
2、优化财产结构:哪些财产属于优质资产想要保留,哪些财产需要处理或者转化,哪些财产需要重新配置,需要配置哪种类型的财产,以优化财产结构。
3、财产管理:财产全部是自行管理,还是部分可能由他人管理、控制。如:公司股权,是否存在目前甚至将来长期需由他人经营、管理、控制的情形。房屋,是否存在由他人居住、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情形,钱款是否也由他人打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如何约定等等。
4、生前给付:部分财产是否要考虑生前给付,给谁,怎么给,不同路径的法律后果、成本、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各方反应是否符合安排人的意愿等等。
●身后传承及其他: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意愿,提前制定遗嘱,安排遗产管理人、管理方式、遗产分割执行等,必要情形下应配套相应的第三方服务,以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的同时、保值增值、有效传承。若有其他特殊考量,如未成年子女、失能失智的成年子女、年迈父母、个人自身、以及其他特定人员的特殊需求的,可一并筹划安排。

●定期评估和调整规划方案: 随着家庭结构、财产状况及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正和调整财富传承规划是确保规划效果的关键。建立定期审查机制,确保规划始终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和家庭成员的实际需求。
●跨专业团队合作: 建议聘请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或者其他可信赖的专业人员作为操盘手,统筹安排、协调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如受益人、监护人、管理人、执行人、监督人、其他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律师、公证处、税务、银行、保险、信托公司、政府部门、境内外资产所在地可能涉及的各方人员等等,共同制定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备实际操作性的传承方案,为家庭财富的长远管理以及个人心愿的实现提供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