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青律师擅长处理涉外海事海商诉讼及非诉案件,包括船舶碰撞、搁浅、油污、救助、打捞、提单、租约纠纷、船舶建造及修理纠纷、船舶买卖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及贸易合同纠纷等重大疑难海事事故和海商纠纷。在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马绍尔等地的境外海事诉讼或仲裁案件中多次作为中国法律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主要客户包括全球各大船东保赔协会、保险公司、航运企业、海工造船企业、物流企业、进出口企业、融资租赁机构等,并与诸多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业务领域
基本信息
代表业绩
· 代表Afflatus 轮船方处理船舶碰撞,以及此后进一步发生的船舶搁浅、溢油污染案(涉案金额逾人民币3.5亿元) ;
· 代表B Oceania轮船方处理2011年7月马六甲海峡与“新泰海”轮碰撞事故,包括“新泰海”轮在国内法院设立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澳大利亚扣押“新泰海”轮、国内法院海事强制令、澳大利亚法院禁诉令等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最终在远高于国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基础上和解。该案的处理对国内法院以及澳大利亚法院均有重大影响及指导意义。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
· 指示提单的托运人将未经其背书全套正本提单交付给货物买方,在货物买方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以侵权为由向船东及收货人提起诉讼。代表船东成功抗辩,经过青岛、宁波两地法院一审、二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最终全部驳回托运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金额750多万美元;
· 2015年,“天龙星”轮船东为服务于“一带一路”与租船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远赴塞拉利昂进行货物过驳作业;在租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代表船东向租船人及其履约保证人追偿,最终判决赔偿船东人民币1278万元。入选青岛海事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 代表建造方处理全潜式深海养殖装备纠纷案,涉案总金额逾人民币1.6亿元;
· 2021年4月27日,利比里亚籍“交响乐”(A SYMPHONY)轮与巴拿马籍“义海”(SEA JUSTICE)轮在青岛海域发生碰撞导致溢油事故。代表“义海”轮船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社会活动
· 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委员。
荣誉与资质
· 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
· 天津市涉外法律人才库。
教育背景
工作履历
上海功承瀛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8 - 2021
天津士洋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07 - 2018
山东敏洋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01 - 2007
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