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审理案件2000余件,曾被授予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具有丰富的企业破产重整经验,指导完成吉林纸业、蓝宝信息、石砚纸业、辽源得亨等上市公司重大破产重整项目。
在法律适用方法的实践运用方面具有独特视角,为高校师生、初任法官和青年律师讲授请求权基础方法500余课时。
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审理案件2000余件,曾被授予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具有丰富的企业破产重整经验,指导完成吉林纸业、蓝宝信息、石砚纸业、辽源得亨等上市公司重大破产重整项目。
在法律适用方法的实践运用方面具有独特视角,为高校师生、初任法官和青年律师讲授请求权基础方法500余课时。
· 长期担任民生银行长春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 代表金融机构参与多起通道业务案件的审理工作,代表国有企业参与多起贸易融资案件的审理工作;
· 作为牵头合伙人参与吉粮集团、北车电动等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
· 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吉林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
· 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2005年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等功、2006年/2008年两次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2011年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等功;
· 2005年获吉林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2010年被评选为吉林省审判专家;
· 2011年被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 先后在《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 撰写的《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实务问题研究》《民商事审判适用合同解除制度若干实务问题研究》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分别获得二等、三等奖;
·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十余件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
·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丛书(银行法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专题解读与实务指引》的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