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梅 Yanmei Wang

高级顾问 Senior Adviser
长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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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梅

基本信息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英才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目前被聘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合作高校理论专家、吉林省法学会民商法专家、辽宁省股权交易中心投融资专家、吉林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证券法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同时兼任长春仲裁委仲裁员、吉林仲裁委仲裁员,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代表业绩

· 接受政府委托主持修订了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 为吉林省政府数据资产管理与应用提供专家咨询;

· 为某央企提供合规管理咨询与服务;

· 为某民企及企业家提供民刑交叉法律服务。

社会活动

·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理事;

·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模拟法庭专业分委员会常务理事;

· 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吉林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证券法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

· 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专家咨询委员;

· 长春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 吉林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荣誉与资质

· 2024年  吉林省第四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 2023年  吉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新时代法学智慧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 2023年  吉林省律师协会“三省一区”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 2018年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 2018年  吉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模拟法庭教学改革与完善》)。

著述与文章

· “英国数据信托法律体系建构对中国的启示”,《对外经贸实务》2023;

· “论中国董事自我交易合同的效力”,《社会科学战线》2021;

· “区块链金融监管模式研究:问题、借鉴与路径”,《商业研究》2020;

· “企业信用信息传递机制构建中政府与市场的法律功能定位”,《当代法学》2019;

· “论公司环境侵权后股东损害赔偿责任——基于事故成本法经济学理论”,《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 “论董事违反信义义务赔偿责任范围的界定——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董事责任程度”为切入点”,《北方法学》2019;

· “环境侵权受益人法律责任的司法裁判研究”,《环境保护》2015;

· “论票据关系对原因关系之影响”,《当代法学》2015;

· “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问题研究”,《情报科学》2015;

· “论医疗纠纷鉴定结论的质证”,《医学与哲学》2014;

·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盈余分配诉讼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14;

· “日本空白票据理论与规则研究”,《北方法学》2013;

· “日本空白票据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现代日本经济》 2013;

· “论尸体的所有权及其行使”,《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 “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与行使要件”,《广东社会科学》2013;

· “企业概念与地位的法律分析”,《社会科学战线》2012;

· “票据效力确认的起源、原则与外在表达”,《当代法学》2012;

· “票据效力认定研究”,《法学杂志》2012;

· “票据行为性质的阐释”,《当代法学》2006;

· “信托的功能”,《当代法学》2004;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2年年会综述”,《中国法学》2002;

· “健全信用机制的商法保障’,《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5;

·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三论”,《清华大学学报》2001.3;

· “论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得”,《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

· “论日本民法上指名债权转让的规则”,《日本问题研究》2000.3。

教育背景

2009 - 2010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研修专业为英国公司法与资本市场法律
2005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博士
2001
吉林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硕士
1995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工作履历

1995 - 至今
吉林大学法学院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21 - 至今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2023 - 至今
研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